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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及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点击:

发布时间:2016/12/13 阅读量:279


各有关学院并项目主持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题项目

1、填报原则

请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2、结题报告正文

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在线填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16日;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国家科技报告制度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5、时间要求

a、 考虑到去年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存在的诸多问题,经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经费报销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

b、 请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2017年度项目申报与结项的通知和信息系统填写要求,于2017年1月5日(全天),携带打印好的项目报销流水单、项目经费预算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集中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审核签字手续。

c、 学校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16日。2月17日后项目负责人登陆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本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2月20日下午16:00前,各有关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在研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2017年1月10日前截止,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单位并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国家基金结题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科技处咨询电话:秦向东 0312-5079483 13931228277

财务处咨询电话:路秀平 张丽

国家基金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国家基金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报告清单

河北大学2016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doc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报告清单.doc